关于遴选沁和园NH07、NH10、NH13-1、NH13-2、16-B13地块机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合作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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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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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项目名称:沁和园NH07、NH10、NH13-1、NH13-2、16-B13、地块机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合作谈判项目。
关于遴选沁和园NH07、NH10、NH13-1、NH13-2、16-B13地块机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合作单位的公告
【概要描述】.项目名称:沁和园NH07、NH10、NH13-1、NH13-2、16-B13、地块机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合作谈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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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沁和园NH07、NH10、NH13-1、NH13-2、16-B13、地块机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合作谈判项目。
2.项目规模:沁和园项目需配建669个机动车充电桩(其中,NH07地块203个、NH10地块141个、NH13-1地块104个、NH13-2地块92个、16-B13地块129个)。
3.合作方式:合作谈判。
4.合作范围:根据项目规模,负责新能源机动车充电桩投资建设、供电报装、变压器增容申请,以及充电桩项目的发改备案等相关手续,设备的运营及检修(含电力设施等),提供设备充电服务,收取充电电费与服务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充电服务费),就充电桩服务费收入进行分成。
5.合作期限:2年。
6.其他:本次合作谈判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如有需要服务商自行勘察。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证明。
3.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自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一项机动车充电桩建设或运营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合作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合作谈判服务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合作谈判的服务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 响应文件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资格条件和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商依据项目规模和服务建设、维修和保养机动车充电桩,并制定运营方案。
2.服务商应明确合作运营方式及确保实现的客观条件。
3.新能源机动车充电桩设备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4.有建设机动车充电桩项目的可酌情优先考虑(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1.递交地点: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商务大楼B座209室;
2.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未在本时间段递交文件的视为不参加本次合作谈判。
3.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应采用胶封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须密封在档案袋中,且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合作谈判地点及时间
1.地点:同合作谈判文件递交地点。
2.时间:同合作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合作谈判代表需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将响应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并作为谈判代表参加;未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 罗明鑫 联系电话:18186261111
单位:襄阳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东津商务大楼(襄州区五一路与汉水路交叉口西北)
八、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时间
1.本项目公告在襄阳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yft.com.cn/)发布。
2.发布日期:2022年9月2日。
九、评比办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资格性审查 |
企业资质 |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证明。 3.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自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一项机动车充电桩建设或运营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合作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
信用证明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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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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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定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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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谈判 |
完成资格审查后,由服务商代表汇报运营方案,评审小组根据项目规模从机动车充电桩的建设、维保、运营及合作等方面,依据响应文件和汇报方案进行商务谈判,选取符合资格条件且合作方式最优者作为襄阳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沁和园项目机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单位。 如合作方式无法确定排序时,则由评审小组按响应文件制作优劣排序。 |
注:合作方式最优者为本项目合格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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